在当代文艺创作生态中,“自觉”与“自醒”是创作者不可或缺的精神品质。赵德清先生在其系列文艺杂谈中,反复强调这一对概念对于艺术生命力的滋养作用。所谓“自觉”,是创作者对艺术规律、时代脉搏与自身使命的清醒认知与主动追寻;而“自醒”,则是在创作过程中不断的自我审视、批判与超越,防止沉溺于惯性或迎合。这两者共同构成了文艺创作健康发展的内在引擎。
在市场经济与媒介融合的复杂语境下,纯粹的“自觉”与“自醒”往往需要与外部支撑系统形成良性互动,方能真正落地、产生广泛影响。这就引出了“文化经纪人服务”这一关键角色。优秀的文化经纪人,绝非简单的商业中介,而应是深谙艺术规律、尊重创作主体、兼具市场洞察与文化情怀的“专业协作者”与“价值放大器”。
从赵德清的视角审视,理想的文化经纪人服务,首先应服务于创作者的“自觉”。这意味着经纪人需要帮助创作者厘清其独特的艺术语言与精神坐标,在纷繁的市场噪音中守护其创作的初心与方向,搭建连接其作品与适宜受众、展示平台的桥梁,让“自觉”的创作能找到知音、获得回响。这种服务更应促进创作者的“自醒”。经纪人可以提供客观、专业的市场反馈与学术评价,作为创作者反思自身的一面“外部镜子”;可以策划有深度的对话、研讨,激发创作者思想的碰撞与迭代;甚至可以善意地提醒创作者避免重复与僵化,鼓励其进行有益的创新与冒险。
反过来,文艺创作者自身的“自觉与自醒”,也能提升文化经纪人服务的格局与效能。一个有深刻自觉与持续自醒能力的创作者,能更清晰地表达其需求与愿景,能与经纪人建立基于相互理解和专业尊重的伙伴关系,从而共同探索艺术价值与社会价值、市场价值之间的最优路径,而非陷入被动的商业裹挟。
因此,赵德清系列文艺杂谈所倡导的“文艺创作的自觉与自醒”,与文化经纪人专业服务之间,实则应构建一种共生共荣的生态关系。前者为文艺作品注入灵魂与高度,后者则为这种灵魂与高度的传播、存续与发展提供现实支撑与推动力。唯有当内在的创作律动与外在的专业服务同频共振,我们这个时代的文艺园地,才能更加枝繁叶茂,既涌现出承载深刻精神内涵的精品力作,又能让这些佳作有效地抵达人心、滋养社会。这或许是赵德清先生文艺思考给予当下文化产业实践最为宝贵的启示之一。